作者:羅根‧沃德
譯者:汪芸
頁數:414頁
出版社:遠流

圖片來源:http://www.books.com.tw/exep/prod/booksfile.php?item=0010436329


  作者是個旅遊作家,但以訪問撰稿為主,他自己雖有喜好自然生活的傾向,也曾在肯亞等國家住過幾年,但真正自己自足的生活他沒做過。某一天,也許是新聞的刺激或是對趕稿感到厭煩,他決定要試著過1900年的生活,簡單來說,就是沒電、沒自來水、沒汽車、沒電話,很多現代社會必需品,全都未出現前的年代,而他的決定,影響的不是一個人,是他們全家-他的妻子以及兒子。

  一開始羅根和妻子希瑟,可是吃足了苦頭,因為務農可是人生的第一回。尤其是希瑟,這樣的生活過沒多久,手就受傷了,所以羅根包下了大部分的粗活,包括擠羊奶。一天必需要擠二次,不然母羊可能因漲奶發炎生病,從種田、提水、除蟲,只要是生活必需要做的事,都得二人自己來。在這段大約一年的實驗中,他們受到很多鄰居的照顧。一開始羅根還有那種男人的自尊之類的矜持,但在一再出錯後,他還是慢慢接受好心鄰人的幫忙和教導。希瑟也是,學了種菜和做麵包的方法,讓一家人在有限的蔬果中,仍有很多不同菜色的選擇。他們的兒子魯德也在這樣的環境中,學會生活,還能幫忙大人做些小事,慢慢隨著大家長大。

  農村生活是一年四季不同的。春夏播種收割等事忙完,秋天開始把食物裝罐保存,冬天除了必需的日常要事如擠奶外,沒有什麼事做。在忙碌與熟悉農事的過程中,時間過的很快。開始時需要弄到深夜的工作,在來春時變得快速而容易。原來在城市生活,不分四季一樣忙碌與煩惱,但在這,冬天的時候,人與自然休養生息,沒什麼重要到會讓人煩惱的事,悠閒而慢活,彷彿這個世界的運轉與我無關一般。

  在這個短暫的實驗中,他們還遇到了911事件。然而他們什麼都不能做,只能透過寄信問候,或是親友、鄰居的來訪與來信中知道一些些。他也因此想到,平靜而恬淡的生活也不錯,世界好像好遠,然而曲終總要人散。因為存款不足,所以本來在結束後想要在農場再過文明生活的羅根一家,也只好把它賣掉,買下鄰近的村子裡的房子。這也許是退一步的生活吧。因為離原來農場很近,和鄰居也可以常常交流,這些鄰居在這一年的時間中,也因為羅根一家而彼此熱絡起來。有個鄰居還承認,若不是他們家搬來這地區,他和其它鄰居還真的不可能熟識呢!

  我對於這樣的生活,在一開始也是覺得有點不可思議。美國真的有很多奇怪想法的人,但這樣的生活似乎可行,只不過對於作者來說,只是一種實驗性的生活。因為真的很不方便,像是電話、醫療等,現代的科技還是幫忙很多的。而其實,他們說自己自足,很多東西如米、小麥等,還是用買的,而且剛好沒遇到乾旱。作者也說,乾旱的話只好中止這個計畫。所以你要說他在很多事如一定要用馬車這類事情的堅持,我是覺得蠻好笑的。在童話灰姑娘的故事中,午夜駕著馬車回家的馬車上也有燈啊!因此他的這個計畫,在很多地方是不周延的,甚至可能會受傷死去。這種想到就去做的想法,或許很浪漫,但也很危險。若不是有相信他的妻子,他一定無法做到的,所以我不覺得他的想法是正確的。

  另外,他一開始雖然沒有出書的計畫,但在過後還是出書了,這也讓這個計畫看來蠻假的。因為是自己想過的生活才去過的,而不是想出書不是嗎?也許它算附加價值,但我覺得這種做了和別人不同的事而一定要出書的做法,實在不像原來書中那麼有理想、有堅持的人,光出書這個動作,就讓我對這個計畫產生懷疑。也許看起來還蠻過癮,也很新鮮,但只要想到也許是以出書為目的而做的,就覺得他的1900年未發明就不做的堅持,可笑極了。就像拍電影時,導演為了拍某個年代的場景,堅持不能讓不屬於那個年代的物品出現一般。確實是自己過的生活,卻早已想好要出版告訴大家我是這麼過的,因為我很有理想,真的是好傻、好天真啊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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